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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宣传材料.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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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宣传材料一、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包括职工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两个部分。二、工伤保险针对工业化社会客观存在的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强制采取的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险,是指对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以及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获得抚恤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制度,其特征为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三、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四、工伤认定(“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五、工伤认定机构、程序、材料要求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认定。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病以外的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向南开区劳动局和社保南开分中心报案。5日内向社保南开分中心报送《事故备案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①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②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伤亡事故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⑤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市见义勇为机构或者其他有效证明;⑥属于因战、因工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市、区劳动局应当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15日内补齐。市、区劳动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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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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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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