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为了科学地编制镇规划,加强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乡规划可按本标准执行。 编制镇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镇 town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 镇域administrativeregionoftown 镇人民政府行政的地域。 镇区seatofgovernmentoftown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规划建设发展区。 村庄village 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县域城镇体系countyseattownandtownshipsystemofcounty 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有机联系的城、镇(乡)群体。 镇域镇村体系townandvillagesystemoftown 镇人民政府行政地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中有机联系的镇区和村庄群体。 中心镇keytown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各分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中发挥中心作用的镇。 montown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中心镇以外的镇。 中心村key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设有兼为周围村服务的公共设施的村。-levelvillage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中心村以外的村。(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镇、一般镇的性质、职能和发展规模进行制定。: 1、调查镇区和村庄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 2、落实镇区规划人口规模,划定镇区用地规划发展的控制范围; 3、根据产业发展和生活提高的要求,确定中心村和基层村,结合村民意愿,提出村庄的建设调整设想; 4、确定镇域内主要道路交通,公用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防疫系统。、大、中、小型四级。 在进行镇区和村庄规划时,。 规划规模分级(人)规划人口规模分级镇区村庄特大型>50000>1000大型30001~50000601~1000中型10001~30000201~600小型≤10000≤,常住人口应为户籍、寄住人口数之和,其发展预测宜按下式计算: Q=Q0(l+K)n+p式中 Q---总人口预测数(人); Q0---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结合镇区具体情况进行核定;村庄人口规模应在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中进行预测。,应按居住状况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性质进行分类。镇区规划期内的人口分类预测,。:人口类别统计范围预测计算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籍在镇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人口按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计算寄住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寄宿在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学生按机械增长计算通勤人口劳动、学习在镇区内,住在规划范围外的职工、学生等按机械增长计算流动人口出差、探亲、旅游、赶集、,机械增长宜考虑下列因素进行预测。 l、根据产业发展前景及土地经营情况预测劳力转移时,宜按劳力转化因素对镇域所辖地域范围的土地和劳力进行平衡,预测规划期内劳力的数量,分析镇区类型、发展水平、地方优势、建设条件和政策影响以及外来人口进入情况等因素,确定镇区的人口数量。 2、根据镇区的环境条件预测人口发展规模时,宜按环境容量因素综合分析当地的发展优势、建设条件、环境和生态状况等因素,预测镇区人口的适宜规模。 3、镇区建设项目已经落实、规划期内人口机械增长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可按带眷情况估算人口发展规模;建设项目尚未落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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