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存货盘亏损失税前扣除规定.docx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存货盘亏损失税前扣除规定问:我们是一家外资制造企业。主要从事零部件的组装,生产成品,因此原材料主要以个为单位,可以数的,不像有些公司铁板等不好计量。我们公司经常每月几乎都发生存货盘亏,而且金额也不小,但是跟我们的销售成本相比不是很大,但是绝对数额一年有几百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请问1、我们的盘亏损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如果是,是专项申报还是清单申报?是否要准备专项报告? 2、如果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要提交哪些资料,以证明我们的盘亏损失的合理性? 3、盘亏存货,假如被认定为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 答: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第二十六条规定,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出现操作不当、不规范或因业务创新但政策不明确、不配套等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并准予在税前申报扣除,但应出具损失原因证明材料或业务监管部门定性证明、损失专项说明。根据上述规定,“正常损耗”的认定,税法没有明确的定量标准,实务中,企业应就该标准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并取得认可。否则不能作为正常损耗以清单申报方式申报扣除。存货盘亏损失扣除责任人赔偿后应由企业承担的金额,可以按上述规定税前扣除。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损失,相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进行转出处理。  商业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对于商业零售企业来说,存货存在价格变动频繁、经营风险大、仓储管理难度高等特点,在日常经营中极易发生损失。当存货损失发生后,对损失按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是企业准确计算应纳所得税的前提。目前正值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笔者对涉及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整理如下,以期对纳税人提供帮助。存货损失的一般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

存货盘亏损失税前扣除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uzw466
  • 文件大小47 KB
  • 时间2019-02-26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