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李锋导论一、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畴以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产生、发展、消亡为主线,研究中国自建立国家以来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内容、本质、特点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及规律的学科。二、、、、商、西周(古代法制起源奠基时期)、战国(变化发展时期)、汉(初步形成时期)、晋、南北朝(继续发展时期)、唐(定型时期)、元、明、清(逐步完善时期)(解体时期)(近代化、现代化时期)四、中国法律产生、(见下页),国是家的放大,父是君的基础,君是父的延伸。:贵族政治(先秦)官僚政治(秦汉以后)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的范围要广的多。岛屿的人民,比大陆的人民更爱好自由。一个拥有优良土地的,而不甚关心自由和政体。五、(将中国法制放于当时历史背景下考察)(优点、不足)(法典实施、作用、效果)六、参考书::《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古代法》,商务印书馆。:《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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