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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 33, No. 0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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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 OF SCIENCE AND MANAGEMENT OF S. & T.
Jul. 2012
开放经济下区域间碳减排责任分摊研究
汪臻,赵定涛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合肥 230026)
摘要:实现总体碳减排目标的关键,是科学合理地界定各子区域的减排责任,并依此将总体减排目标公平地分摊到各
子区域。在开放经济下,由于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的差异,区域间贸易往来密切,使得商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出现分
离,减排责任分摊方式存在争议。从受益公平和总体减排有效性出发,提出一种新的减排责任界定视角:即生产者和
消费者共同环境责任视角。基于该视角,建立了区域间碳减排责任分摊模型。并对生产者环境责任视角、消费者环境
责任视角和共同环境责任视角下的分摊结果进行了比较分析。
关键词:碳减排责任分摊;共同环境责任;环境责任分配参数;多准则决策
中图分类号: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41(2012)07-00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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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研究多采用“领土内方法”计算一国领土边界内的碳
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关注,减
少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然而,
对于“谁来减”, 如何减”, 减多少”等问题,由于各
个国家存在利益冲突,分歧严重,国家间碳减排责任
分摊成为了全球减排行动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同样地,当国家或地区碳减排目标确定后,也面临如
何将该目标分摊到各个子区域的问题。以中国为
例,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不同阶段的国家碳减排目
标①,为保证这些减排目标的实现,政府需要按照一
定方式将其分摊到各省(市,自治区)。可以看出,在
碳减排行动中, 责任分摊”是一个普遍且重要的问
题。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现
实意义。
减排责任分摊主要依据各区域的碳排放量进
行,然而,在开放经济下,由于区域间贸易的存在,使
得部分商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出现地域上的分离,
在核算区域碳排放量时,将贸易品中的隐含碳归于
生产地还是消费地,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早期
排放量,即在本国国土上生产和消费所产生的碳排
放,没有考虑进出口贸易产品中的隐含碳排放[1-2]。
依据“领土内方法”计算得到的碳排放量进行责任分
摊,可以说是将排放责任完全归为生产地[3]。随后,
许多研究发现:发达国家不断从发展中国家进口能
源密集型物品,从而将一部分碳排放转移到发展中
国家, 领土内方法”会使得“碳泄露”成为可能[4-5]。
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考虑到产品消费对于隐含碳
排放的驱动作用,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有责任对生
产这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负责[6-7]。
Munksgaard 和 Pedersen(2001)提出了一种新的碳排
放量核算方法——“生态足迹方法”[8]。此时,碳排放
量与一国的实际消费有关,如果产品 X 是在 A 国生
产,由 B 国消费,则产品 X 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碳排放
应计入 B 国。相应的,依据“生态足迹方法”计算得到
的碳排放量进行责任分摊,是将排放责任完全归为
消费地[9]。
然而,在一个经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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