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周、日工作计划的管理与考评办法(试行)根据公司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不含一线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一)、编制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2)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并报监察中心备案;(3)分公司负责人由董办审定,报监察中心备案;2、各部门工作计划。由本部负责人组织编制,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并报监察中心备案;3、特殊情况的处理。因负责人不能及时履行本人职责时,由其直接上级安排人员代理。(二)、内容1、考虑到工作计划的客观弹性,操作方式为:本周的工作计划原则上是必须完成的内容,上周及以前未完成的计划必须在本周计划中体现。2、部门月、周的每项计划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及责任人;3、每项计划要求有时间节点、可行的措施和目标进度。4、要求明确工作成果(交付件或下发)的形式;详见附表一、二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一)考核内容。精简为三项:完成程度与时效,数量和质量,主动性与创造性。(二)程序。先自查自评,再由相关人员考核和核准。1、个人工作总结及计划,由个人编制,由部门负责人实施修改,公司负责审定,人力行政中心及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检查;2、部门总结及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实施编制,公司负责人修改,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检查;3、公司总结及计划,由公司负责编制,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检查;(详见附表)(三)考核的兑现月、周工作计划的考核结果,作为与个人每月绩效工资挂钩的依据之一。三、时间要求(一)、个人工作总结及计划与考核1、月总结、计划,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每月25日18:00将下月的部门及公司的工作总结及计划表和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呈报给“高管群”,人力行政中心进行审定,监察中心负责检查;2、周计划,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于每周四18:00将下周的部门及公司的工作总结及计划表和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表呈报给“高管群”,人力行政中心审定后,监察中心负责检查;3、日计划。员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于每天20:00将今日部门及公司的工作总结和明日工作完成情况直接发送“高管群”,员工发送至各分公司“工作汇报”人力行政中心审定后,监察中心负责检查;(详见附表)各分公司建群,将分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和集团高管加群进来,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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