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诉讼中法律问题〔摘要〕由于网约车是新兴行业,缺乏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如何用现有的法律规范解决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已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司法判例对“顺风车”用工模式下劳动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保护司机和乘客的利益。〔关键词〕顺风车;网约车平台;责任承担随着网络科技的突发猛进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约车这种新型的运输方式应运而生。网约车以其方便、舒适、快捷的运营特点深受广大消费群体的喜爱,成为时下最为流行的居民出行方式,其存在必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网约车蓬勃发展的同时,网约车服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也层出不穷,已然成为了社会的焦点问题。如何对新型网约车服务进行法律规制,既保证其健康发展,又克服其自身问题,成了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的问题。一、网约车诉讼相关现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词网约车,筛选结果,按照案由分析,刑事案由108件,民事案由870件,行政案由65件。按照关键词筛选,合同纠纷460件,劳动合同纠纷249件,劳动争议69件,解除合同纠纷241件,交通事故208件,劳动报酬160件,保险合同纠纷63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2件,可以看到网约车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占第一位,其次是劳动报酬纠纷。按案由筛选,民事案由,输入关键词劳动合同,筛选出247件,一审72件,二审150件,再审25件,判决书结案的245件,裁定书结案的2件。反映出,相关纠纷基本以法院判决方式结案。按照地区分类,搜关键词网约车加民事案由,查询结果吉林地区4件,黑龙江省3件,广东省163件,辽宁省42件,北京市95件,上海市62件。可以看到东三省相对北上广案件数量要低。以吉林地区为例,4起案件1起为劳动争议案件,但本案非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劳动纠纷案。1起为王某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2起为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可见,吉林地区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的确认案件吉林地区无典型案例。吉林地区关于网约车产生的纠纷多集中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地区共3起,其中2起为交通事故纠纷,1起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此2起交通事故纠纷,因“顺风车”引起。输入关键词,网约车加民事案由加辽宁省,搜索结果辽宁省42件,其中2016年5件,2017年37件。2016年3起为交通事故纠纷,2起为租赁合同纠纷,分析得出网约车纠纷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纠纷方面。2017年纠纷多围绕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租赁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多为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涉及网约车经营资格等;交通事故纠纷多集中于保险公司及平台是否承担责任方面。二、网约车诉讼争议的焦点对吉林、黑龙江、辽宁地区的查询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看到这几个地区的网约车诉讼纠纷,多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汽车租赁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争议焦点 。网约车纠纷中,涉案车辆性质,按照新规为营运性质,且车辆需要具备网约新规的相应网约车经营资格。但是在“顺风车”模式下,司机车辆是否为营运性质,“顺风车”司机与保险公司对此持对立观点,成为网约车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司法审判中,不同法院在认定“顺风车”是否具有营利性,观点基本一致,认为“顺风车”为非营利性。但关于平台是否承担责任,则认定不一。“顺风车”模式下,涉案车辆为非营运性质。以长春为例,顺风车也谓拼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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