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票19642第二章股票股票的特征与类型股票的价值与价格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我国的股票类型定义掌握分类熟悉相关概念熟悉股票的价值熟悉股票的价格掌握股价影响基本因素其他因素普通股票优先股票我国的股票类型掌握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掌握掌握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利分配原则和剩余资产分配顺序;熟悉股东重大决策参与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概念。 熟悉优先股的定义、特征;了解发行或投资优先股的意义;了解优先股票的分类及各种优先股票的含义。熟悉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掌握股票的定义、性质、特征和分类方法;熟悉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与无面额股票的区别和特征;掌握与股票相关的部分资本管理概念。一、股票的概述(一)股票的定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作为一种所有权凭证,有一定格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股票应载明的事项主要有:公司名称、公司成立的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二)股票的性质1、股票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与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股票具有有价证券的特征:第一,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包含着股东可依其所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第二,股票与它代表的财产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二者合为一体。2、股票是要式证券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果缺少规定的条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3、股票是证权证券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例子:票据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作为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股票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的,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的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4、股票是资本证券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券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处理,所以股票不是物权证券。另外,一旦投资者购买了公司股票,即成为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人,而不是公司的债权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债券证券。(三)股票的特征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最基础的特性。是指股票可认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股票的收益来源可分成两类:一是来自于股份公司。二是来自于股票流通。2、风险性股票风险的内涵是股票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偏离程度。3、流动性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的特性市场深度报价紧密度股票的价格弹性或是恢复能力4、永久性股票所载有的权力的有效性始终不变,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稳定的自由资本。5、参与性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权利大小取决持股分数多少二、股票的类型(一)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1、普通股票。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普通股票的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与优先股票相比,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2、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比普通股票股东享有优先权。(二)按是否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1、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公司法》规定,可以发行记名和无记名股票注意: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的特点:(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2)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认购: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两年内缴足;募集: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3)转让相对复杂或受限制P47(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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