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记账凭证造假的常规审查记账凭证的审查,就是审核已填制好的、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凭证填制的规定及要求,证实企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上有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存在的一种审查,其基本项目有:(1)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是否完整,有无缺少或空白,主要是看填制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附原始凭证张数、会计科目及其借贷方向、填制、出纳、复核及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等,是否清晰、准确。(2)审查科目的运用是否针对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借贷方向是否正确。(3)审查各级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的签章是否齐备,其会计责任是否明确,无手续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 (4)复核记账凭证的单价、数量和明细金额、合计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多计、少计和误计。 (5)核对记账凭证与对应的账簿记录是否一致,有无出入或账证不符的情况。(6)与所附的原始凭证核对,视其数量、金额、摘要等是否一致,有无证证不符的现象。(7)审查科目对应关系及借、贷金额是否正确,两类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独立地进行记账凭证检查,往往只能发现某些疑点及异常,对于一些“假账真做”和“真账假做”的情况并不能单纯依靠记账凭证的检查。因此,记账凭证的检查应与原始凭证及会计账簿检查合理搭配起来,才容易把握有关问题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查出隐藏其中的会计错弊。 2、记账凭证会计造假的常见形式(1)会计造假。记账凭证中可能发生的会计造假方式主要有:①“假账真做”,即指无原始凭证而以行为人的意志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②“真账假做”,即造假者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忽略某些业务中涉及到的中间科目,来混淆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打乱查阅人的视线。例如某企业财务部会计李某,利用外币汇率频繁变动,将企业需要兑出的5000美元(当时汇率为1∶8)先折为日元,汇率为1∶100,然后再将500000(5000×100)日元折为人民币50000元(汇率为1∶10),李某做账时“真账假做”,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日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两次折换,记作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一次性兑换,两者的差额成为李某的私人收入。这笔业务实际上应做的账面记录为:借:银行存款——日元户50000(500000日元,汇率1∶1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40000(5000美元按汇率1∶8)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10000 借:银行存款50000贷:银行存款——日元户50000 而李某做的假账为:借:银行存款4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40000 ③“障眼法”,就是对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造假者采用这种手法使记账凭证的摘要往往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或让摘要空出不写,或者粗粗写上让人不得要领的几个字,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因私设小金库而被查处,该厂领导吸取“经验教训”,认为以货币形式设置“小金库”容易引起审查人员的注意,而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则不那么引人注目,于是自2005年始以购买材料的名义,以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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