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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法律指引.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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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法律指引
20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006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9、第九条是对当事人不提出离婚仅提出分割财产如何处理的规定。
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种观点认为,《婚姻法》所规定的约定财产制度,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约定的基础之上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借助外力来迫使对方进行财产分割。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宜受理此类案件。第三种观点认为,当事人请求分割的请求虽然不应得到支持,但应当属于胜诉权问题,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当受理后采用判决的形式驳回其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讨论认为,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提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财产关系与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这种财产关系只能因婚姻而发生,因配偶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能否达成协议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不是法院依职权调整的范畴。我们赞同第二种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意见,既然此种案件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则司法权不宜介入进行干涉。
2009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一方无收入来源,出现生活困难,对方又拒绝扶养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共有物的,可予支持。
对于其他需要分割共有物的,严格按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执行。在分割时,双方之间的分居一般不宜认为属“共有基础的丧失”。对于分割理由必须属于“重大”,对于出于日常生活需要的理由一般不宜作为重大理由。
2008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若干问题的处理问题
(二)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
该问题的处理涉及到《物权法》的适用问题,《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对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在维持共同共有财产关系的基础上,突破了传统民法的共有理论,有条件地允许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况下,即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分割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共同共有的典型形式,是否允许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予以分割,《婚姻法》未明确规定。共有基础丧失,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应当允许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物权法》规定的共有人"有重大理由"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法律未具体规定,尚需要立法或者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在此之前,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以"重大理由"为事由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
对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2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也作出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给付相关医疗费用时,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2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把握“重大理由”的含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掌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标准,在有利于夫妻关系的和谐、家庭的稳定和不损害夫妻任何一方财产权益之间达到最佳的平衡。
参考法律规范
【200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说明
一、关于程序问题
1、第一条是对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婚姻如何处理的规定。
2、第二条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对《婚姻法》第34条中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情形有不同理解而作出的规定。
3、第三条是对二审发现不符合《婚姻法》第34条中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情形如何处理的规定。
4、第四条是对无效婚姻适用范围的规定。
5、第五条是对无效婚姻案件中当事人申请撤诉或拒不到庭如何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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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wh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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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