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指房地产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乙方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 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 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住宅商铺 座落位置:栋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 (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 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 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 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自入伙之日起开始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季度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乙方提出 装修申请后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 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 意见;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业主公约》;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 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 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和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等 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 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 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 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 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对住宅区的楼道、阶梯、车棚、道路、天面、平台、广场及其它公共场地 进行清扫、保洁; 2、对住宅区的楼道扶手、窗户、单元门、电表箱、水表箱、信报箱等公用设 施进行擦拭; 3、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 4、定期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工作。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根据大厦实际情况和确保安全需要设定安管岗位; (3)对违反本大厦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制止; (4)对大厦实行24小时治安、消防的安全防范,建立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进 行登记、查询。 2、责任 (1)维护大厦内治安和交通秩序,确保公共安全; (2)业主及使用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提供紧急援助; (3)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督和巡视等安管工作(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 管责任)。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机动车停放管理; (2)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3)大厦内交通秩序管理; 2、责任 (1)维护大厦内治安和交通秩序及停车公共安全; (2)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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