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练习题1、王某(中国公民)2009年度取得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3400元;(2)其小说在该市报纸上连载5个月,报社每月付酬2000元,共取得稿酬收入10000元;(3)给某单位(非任职单位)设计图纸取得设计费25000收入元,将其中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了贫困山区;(4)2009年2月份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2009年10月份以每份12元的价格卖出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王某在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解、(1)工资:应纳税额=[(3400-2000)×10%-25]×12=1380元(2)稿酬:应纳税额=10000×(1-20%)×14%=1120元(3)劳务报酬:捐赠扣除限额=25000×(1-20%)×30%=6000元 应纳税额= 【25000×(1-20%)-6000】×20%=2800元(4)财产转让:(600×12-600×10-150×600÷1000-110)×20%=200元2、张三为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职员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工资6000元,公司按照所在省规定的办法和比例扣除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800元,代扣其住房电梯及物业管理费2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工资50000元;(2)业余为某单位搞一项创新设计,取得不含税设计收入50000元,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15000元(3)取得存款利息所得20000元;(4)在甲国取得演讲收入3500元,在甲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50元;在乙国转让专利取得收入120000元,在乙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张三2009年全年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计算张三业余设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计算张三取得利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4)计算张三境外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解、(1)月工资应纳税额=[(6000-2000-800)×15%-125]×12=4260元年终奖50000÷12=,50000×15%-125=7375元工资共纳税:7375+4260=11635元(2)劳务报酬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 50000×(1-20%)-12000=28000元, 应纳税额= 20000×20%+8000×30%=6400元(3)取得存款利息所得2008年10月9号起免税;(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①甲国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额):抵扣限额=3500×(1-20%)×20%=560(元)因其实际境外纳税45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应补税=560-450=110(元)②乙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抵扣限额=120000×(1-20%)×20%=19200(元)因其实际境外纳税20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9200元,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800元不得影响甲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乙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补扣。故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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