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龙岩卷烟厂企业年金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龙岩卷烟厂企业标准
龙岩卷烟厂职工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QZ/RL0005—0002
A/0—2002/12/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职工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待遇,同时也为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职工的归属感,鼓励职工为企业多做贡献,以进一步调动我厂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劳动部[1995]464号《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闽政[1996]13号《福建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闽劳险[1992]003号《福建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厂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建立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下“补充养老保险”称“企业年金”)。为加强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金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该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
第三条:企业年金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状况自主决定,经济效益好时多补充,经济效益差时少补充或不补充。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四条:我厂企业年金以全厂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取,列入企业成本开支。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企业年金根据国家政策应由企业和职工(或职工代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建立。
第六条:企业年金由人事劳动工资科负责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
1、制定职工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2、负责与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每年一次企业年金的结算。
3、根据实施办法对企业年金进行分配,建立职工个人帐户。
4、按规定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支付职工企业年金,核查分配数额和计息情况。
5、对实施办法规定的不予支付的对象,应将保险公司支付的职工企业年金,及时交财务科,并做好进出帐的有关记录,随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我厂企业年金的具体管理和运作。
第四章实施范围
第八条:在本企业工作的在册职工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第五章分配原则
第九条:以提取企业年金保费总额的50%,按照职工的不同年龄进行计算分配。依照距退休时间短的多补充、距退休时间长的少补充的原则,其计算办法为:
以年龄计算分配所得=按照年龄提取的企业年金保费总额÷
全厂年龄总数×职工本身年龄(当年年份-出身年份)
第十条:以提取企业年金保费总额的50%,按照职工的不同工资总额进行计算分配。依照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以劳资造册为准,扣除福利发放部分)发放的多少进行分配,其计算办法为:
以工资总额计算分配所得=按照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5%×50%
第十一条:职工本人当年应享受的企业年金保险费=以年龄计算分配所得+以工资总额计算分配所得
第十二条:所提取的企业年金保险费的分配以当年12月31日在册职工的实有人数为准。
第十三条:当年退休、调离或死亡人员,以实际在岗月份分配。
第十四条:出现有以下考核条件之一的人员,当年不予分配:
1、停薪留职、

龙岩卷烟厂企业年金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