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一、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应取得小客车指标。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二、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二)年满18周岁。(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三、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一)网上申请登录指定网站填报申请信息,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二)窗口申请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如何对进行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信息?(一)退出申请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二)变更信息申请个人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可登陆指定网站,先取消申请,再重新填报相应信息。也可携带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五、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三)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四)港澳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五)台湾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和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六)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七)外籍人员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六、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
办事指南(个人、单位、其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