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一、1、《非攻》的通假字:兹:通“滋”,更的意思。2、唐代有玄英为郭象注作疏。清代有王先谦的《庄子集解》和郭庆藩的《庄子集释》。3、《北冥有鱼》的“之”字的作用:①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无义;使主谓结构变成偏正结构来充当句子的主语。例:鹏之徙于南冥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汤之问棘也是已。②连接定语和中心语,做助词用,译为的。例:鹏之背。穷发之北。③作代词用,代其他事物。例:之二虫又何知。指示代词,“这”的意思。4、互文:是指把一个意思较复杂的句子有意识分成两个(三个)形式相同,用词交错的句子,这些句子相互渗透、隐含。例如:①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②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5、并提(分承):把本来应该写成两个短语(句子)合并成一个短语(句子),把相同的语句成分放在一起并提。介词与连词连词与介词的区别:连词起连接作用,介词则是构成介词结构起修饰或补充作用。②连词在句子中不充当任何成分,介宾短语可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③连词前面不能有修饰成分,介词前可有。通常用的介词有:以,于,为,与,之等。介词“与”的用法:①引进动作行为服务对象。译为“为”“替”“给”。②引进动作行为支配的对象。译为“跟”“同”。③引进动作行为施事的对象。译为“跟…相比”例: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介词“于”的用法:①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涉及的范围。译为“在…”“从”。例:子路宿于石门。②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译为“向”“对”。例:亟请于武公。③引进比较对象。译为“比…更…”。例:悲莫痛于伤心。④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译为“被”。例:克伤于,流血及。介词:是一种虚词,一般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要同名词、代词、名词性的词组组成介词结构才可以。介词短语可表(时间、处所、目的、原因、方式、对象等)语法意义。介词结构的特点:代汉语中介词的宾语可放在介词后,也可放在前。例: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水。古代汉语中,介词宾语有时可省略。例:请以(之)遗之。省略了“之”。介词结构可作状语,也可作补语。例:赵求救于齐。介词“以”的用法: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手段。可译为“用”“拿”。例:以乱易整,不武。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译为“因为”。例:左右以君贱之,食以草具。表凭借或引进原因。译为“藉此”。例:臣乃得有以报太子。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译为“把”。例:咸以国事为重。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范围。译为“在”。例:师以开元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迁化。动词和介词的区别:关键看它在句中所起的作用,能充当谓语的是动词,不能则是介词。例:房门朝南。(动词)房门朝南开。(介词)。不是很常用的介词(乎、为):①乎:作为介词,与其宾语一般只放在动词后。(作补语)例:或问乎曾西。②为:做介词读去声,译为“给”“替”“因为”。例:为人谋而不忠乎?三、《诗经》的用韵韵母:一个音节中声母后面的部分,不包括声调。韵:指一个音节当中韵腹、韵尾、声调构成的部分。韵类:指一个音节中的韵头、韵腹、韵尾、声调都有相同的部分。韵例:就是关于用韵的格律:哪里用韵、不用韵、怎样用韵。《诗经》的韵例:(1)从韵头在句中的位置来看,句尾韵是最普遍的形式。例:《关雎》的一章三章,《静女》等。(2)从一章中所用的韵来看,可分为一韵到底和换韵两类。如:《静女》第一章是一韵到底,第二章则换韵。(3)从韵脚相互的距离来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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