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以及城边村
一、城中村以及城边村的基本概念
二、城中村以及城边村形成原因
三、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联系
四、这两种社会现象带来怎样的影响
基本概念
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城中村改造过渡农贸市场
官渡农贸市场
蓝光天骄城
棕树营
棕树营城中村改造项目
西城时代
鱼翅路居委会城中村便民过度市场
老鸦营居民小组城中村便民过渡市场
城边村:城边村指的是在城市建成区的外围地带,位于市区向郊区过渡的部分,集镇规模以下的中心村,行政村,自然村等,他们往往交通比较便利,在城市未来发展规划中,村民还拥有部分耕地。
成因
城中村:从客观上来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结果。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数目从1978年的320个发展到的662个。
。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耕地获得扩展的空间。耕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却仍然留在原居住地,并且保有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一场“城市包围农村”的运动发生了。村庄进入城市,形成了“城中村”。
从主观上来说,是我国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及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所造成的,这也是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所谓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指“城市”和“农村”分属不同的管理模式,
二元所有制结构是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而在一些“城中村”内形成了以城市与农村“二元所有制结构”并行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的“边缘社区”特征。“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看,‘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农民在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因此,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可以发现,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是造成“城中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城中村和城边村的分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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