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 要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清洁发展机制根本母法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由155个国家签署。1997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届缔约国会议上获得通过;议定书的第十二条“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届缔约国会议,通过了切实贯彻《京都议定书》建立的机制的一系列决定文件,这些文件被称为“马拉喀什文件”。依据以上的法律文件,碳交易得以开展。国外,尤其是欧美等国,对于碳交易的研究比较深入,这也是为什么欧盟的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的如此迅速的原因;美国、澳洲作为“京都议定书”体系外的国家,其碳交易机制的建立也不能不得益于其对碳交易的理论研究。但反观国内,虽然也有很多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研究力量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的研究机构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使得国内的研究成果并不是很丰富,这一系列问题造成了我国在国际碳交易的舞台上略显被动的局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章,‘是关于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概述。第二部分包括第2章和3章i通过分析几个重要的国际环境法原则,找出目前国际碳交易中存在诸多冲突的原因。第三部分为第4章,基于第二部分的分析,以“环境正义"的视角审视目前国际碳交易法律制度,并努力寻求国际碳交易制度的发展完善之道。关键词:碳交易;冲突平衡;环境正义IIAbstractABSTRACTIIll992,155countriessigIledthe‘‘UIlitedNationsFraln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Ⅵ,hichisme胁damentallegaldocumentaryofthe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aRerthe‘‘UIlitedNationsCon绝renceonEnViromIlentandDeVelopment’’.‘‘KyotoProtocol”,“Marral【eshfiles”waSpassedonmeSeVenmConferenceoft11ePaniesofUnitedNatioIIsFrau【,especiallyEllropeandAmerica,“KyotoProtocol”establ妣dtheC抽onTradingSystemco嘶butet0tlleirhard咖dyonHoweVer,thereisnotaunitedgrouptostudyonCarbonTtadinginourco咖thoughsomeScholarSgainedmanyresearchresults,whichma:}lefirStpart(Chapter1)(Chapter2auld3)(Ch印ter4):c时bontLading;collflictalldbal锄ce; 录第1章引言 .2第2章碳交易制度相关的国际环境法原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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