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知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南京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宋巨盛
第一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
二、1982-1986中央五个一号文件
三、2004-2010中央七个一号文件
四、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解读
第二章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三农”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中的“农业”问题
二、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问题
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问题
第一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背景:
上世纪50年代。
上世纪80年代初,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被提出。
党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明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1982-1986中央五个一号文件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合作社、生产大队、生产队)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必须强调党员、干部带头,模范地执行政策,杜绝不正之风。要按照我国国情,逐步实现农业的经济结构改革、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道路。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文件明确了农村进行商品生产的重要性,提出只有发展商品生产,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分工,把生产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才能使农村繁荣富裕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学会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价值规律,为计划经济服务,才能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现代化。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同时从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产业结构调整、交通、支持乡镇企业、鼓励人才流动、放活金融政策、加强小城镇建设等十个方面活跃农村经济。文件还提出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文件进一步摆正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文件指出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还十分脆弱,一部分地区农民种粮的兴趣有下降的迹象,在农村经济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出现了不协调现象,城乡改革汇合后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更加复杂。要认识到,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不但反映经济规律,也反映着自然规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它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方针。
1982-1986中央一号文件关键词
1982 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僵化体制
联产承包制是伟大创造
承包土地15年不变
1985 扩大市场调节力度
1986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
突破僵化体制指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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