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2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时间:2010-02-26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济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审批前,以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审批后以公布的规划成果为依据。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本办法所称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因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须一并调整的,纳入用地性质调整程序一并研究,不再单独履行容积率调整程序。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履行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  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按下列程序出具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一)城乡规划策划编研单位参考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成果编制建设用地的规划策划方案;(二)规划策划方案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明确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等规划策划条件。其中,重要地块的规划策划条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审定的规划策划条件,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建设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  (一)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调整或者修编,造成地块开发条件发生变化的;(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或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地块的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四)因公共利益需要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建设项目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后,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和设施承载条件,且必须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调整报告,调整报告包括调整论证报告和调整论证方案。调整论证报告应详细说明建设用地基本情况、规划许可情况、调整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理由、调整幅度等有关内容。调整论证方案应表明调整后的用地总平面布局、建筑空间环境、与周围用地和建筑的关系等内容。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现状地形图等材料,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符合调整条件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家论证意见; (二)经专家论证同意调整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并形成公示或听证情况报告;(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调整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及听证情况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四)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审定意见,办理有关规划变更手续,同时将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情况函告土地主管部门。土地主管部门负责收缴土地出让收益,并按程序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调整决定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会,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专家的专业构成和数量,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建设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第十二条    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应在城乡规划公示栏(厅)、建设用地现场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地容积率指标范围之外调整容积率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重要地块的调整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应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第十三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听证的规划调整项目,按照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xwziyou8
  • 文件大小87 KB
  • 时间2019-03-07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