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卓越工程师班分流办法(试行)为保证“计算机卓越工程师班”学生培养质量,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主发展,主动适应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林业大学计算机卓越工程师班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卓越班实行滚动淘汰分流制度,并制定本办法。一、分流时间分流工作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的期初,共分二次进行,开学后二周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如出现分流办法中的第3、4、5、6种情况,可由卓越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流时间。二、分流条件卓越班学生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学习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分流,取消其在卓越班学习资格:1、学年学分绩点位列后2名();;;;;,经劝说无效;;。三、;《实验班学生分流审批表》,上交至学院院办;;;,进入原专业,按原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并补齐相应课程。四、、2、3的学生,如果希望继续留在卓越班学习且理由充分,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如果已确定需要分流,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回到原班级学习,也可申请分流到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内同年级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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