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
杨丽丽:女
湖南沅江人
1948年8月29日生人
职务: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
东方华人文化艺术团团长
1956年8月--湖南省戏剧学校学习,1960年毕业分配在湖南省花鼓戏剧团担任花鼓戏演员;
1961年6月--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吉林省总队文工团,任歌舞演员;
1965年至1968年--吉林省军区文工团担任民歌独唱演员,被军区评为一级演员和雷锋式的有特殊贡献的好演员,在部队的十多年里曾多次立功受奖,评为文明标兵德才兼备的好干部;
1975年至1978年--中华文化艺术基金会担任艺术指导;
1979年至1985年--中国东方文化公司担任艺术指导;
1986年至1991年--被聘任黑龙江省文化研究中心任教授;
1992年至1993年筹备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1995年3月1日开始担任本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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