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搞好专升本工作,对于深化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具有重要意义。为搞好2011年专升本工作,学院决定成立由院长肖和平任组长,教学院长徐时彬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天贵任副组长、副院长岳文喜及相关处系负责人、王丽娟、梁正席、赖晓凡、王昱等为成员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1]58号文件精神和对口升本院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的原则、对象及报名基本条件
1、专升本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运作,严格标准,择优推荐。
2、专业对口是开展专升本工作的前提,2011年所有专升本录取学生专业必须保持一致性,以保证进行专业学习的必备基础及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连续性;专升本专业间不能完全对口的,应严格控制在教育部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同一“二级类”专业覆盖范围内,不得跨专业大类专升本。
3、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对象为:我院2011届各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三年制专科)。
4、专升本学生报名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生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符合大学生入学体检标准,无心理疾病。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推荐审核
(1)凡符合升本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一所对应专业的本科院校。(我院跨校专升本专业对照表见下附件)。
(2)报名程序:首先由报考学生本人填写《跨校专升本推荐表》(推荐表在2011年专升本实施办法中附件),由辅导员推荐,系主任审核同意,学生处审查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受到处分),教务处审查成绩;审查合格后推荐参加对应升本院校的考试。
(3)报名时间:4月26—5月5日
(4)报名考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5)报名时每个考生准备两张2寸免冠标准照片(报考理工学院的交电子版)。
2、对口本科院校考试
(1)考试科目: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11]58号文件要求:“2011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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