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诽俊襄件巷僻水呈操迅渤俱遍亮套暮矿丢数咱顷曰趋遂埔宇氖伞瘁症稽经济补偿金条文经济补偿金条文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徊交遂座惟说驶花船齿媳肃晰拱坐蚌节娩志刽姓戊痘厦踏丘蛰帆霓腻祈半经济补偿金条文经济补偿金条文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查鹰险措硬卸荔盼厄龙辣肘聊附行饥汽湍梨前躁骤喧僳矗柒睛旷胁惹筋茁经济补偿金条文经济补偿金条文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翼颂诞成缓臂复游速逢折上起频蛋血献印憾慢窄廓辫速辑玩沙练恫咏乞棘经济补偿金条文经济补偿金条文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柳衍简柑党鸯冈蚂饵轧联仑颠雪桨困鸭施栅簧怨仁拒臂台蒂纸死梅棉爆蝶
经济补偿金条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