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粤价(2006]25O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在金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粤价[2006]129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价格服务遄学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小组(收费管理处)反映。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价格服务进学校,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指导学校管理者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诚信建设,切实保障价格收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建立起价格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维护学校合法的收费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强化物价部门的公共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力争在价格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上有所创新,实现服务与督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二、工作内容价格服务进学校主要是在各大、中、小学校内开展,服务重点是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提供相关价格信息。和增强学校收费诚信等。主要工作内容有:(一)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了解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家长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1、主动跟踪了解学校的收费和被收费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对学生收费及相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情况,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2、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做到高等院校有l--2名兼职物价员,中小学有1名兼职物价员,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对学校收费业务的指导,指导学校遵守教育收费政策,了解其他价费政策。(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规定,进一步完善对“一费制”以外收费项目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后的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三)巩固和完善各学校的收费公示及代收费的期末结算公示制度。结合今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措施,改进公示形式,完善公示范围和公示内容。1、巩固和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率达到100%。推行交费点集中公示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同时设立综合价费公示栏,公示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做到学校统一使用的代收费期末集中统一结算公示,分别使用的代收费各自公示。。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保证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跟踪指导,确保教育收费公示持之以恒。(四)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监督服务网络1、建立与纠风、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监督行动制度,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理和查处机制,及时处理教育收费投诉,化解矛盾。2、建立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和家长公开聘请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作用。(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自我维权意识。加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六)加强教育收费信息服务。要对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各学校(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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