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与再现亚里斯多德说:“人对摹仿的作品总是感到快感,经验证明了这一点,事物本身看上去尽管引起痛感,但维妙维肖的刻画看上去却能引起我们的快感。但假如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所摹仿的对象,那么我们的快感就不是由摹仿的作品而是由技巧或类似的原因得知的”。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艺术有多方面属性,模仿性与表现虽不能说是艺术的本质特征,却也是它的两个重要特性,只是侧重点不同。“模仿”说的是艺术题材、内容的关系,而“表现”说的是作品与作者的关系。那么我们为什么着重讲中学生美术作品中表现意识的培养呢?其实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赞成再现,因为再现毕竟在中学阶段的美术作品中是占主导地位的。只是大多数中学生过于忽视表现,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表现。在他们的作品有的只是机械的描摹,绝对的照搬。当由于技巧问题而无法真实地再现的时候,他们便陷入痛苦之中,以致对艺术失去兴趣。在他们欣赏美术作品时也是对逼真的写实绘画情有独钟。而对与作者写实以外的更加体现作者修养的如优美构图,和谐的色调,以及技巧与题材的完美统一这些表现性因素,却视而不见。在现代艺术的欣赏中,其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多地依靠观者的直觉发现其审美价值,从而使观赏都也成为绘画的实质性作者之一。而直觉的激发主要来自作品中形式因素。因此我想,要想使我们的中学生在艺术有一定素养,首先是要培养他们欣赏艺术品的能力。使他们不光能够看到作品中的比例、透视、解剖、条件色,还应当能够欣赏到作品形式因素与形式法规的完美统一,表现性语言与题材的有机结合。这是第一步,只有使他们首先成为一个懂画的人,才有可能使他们成为画画的人。于是在平时的教学当中我就不断地有意识地引导他对绘画的表现性以及形式美法则多多留意,帮助他们分析优秀作品中表现性语言和形式因素在作品所起的作用,并且用历代美学家的美学观点从理论上、心理因素分析上加以强调,使他们逐渐建立起一种较全面的欣赏作品以及创作作品的意识。当然这种全面就是不光能欣赏再现型的作品,还能够欣赏表现型的作品,不光能看到再现型作品中表现性语言运用,还能够看到表现型作品中再现性因素的存在。并且自己的作品中除了能把形体、比例、透视、解剖等等再现的部分,搞准确以外,还能对线条、肌理、节奏等等表现性语言和形式因素有所体现,甚至鼓励他们凭着自己的艺术直觉去习作,比如凭直觉概括、取舍,凭直觉去组织色调,去对比色彩。因为直觉与表现的关系似乎更紧密。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曾把直觉等同到艺术与创造。他认为直觉就是表现即是美,艺术创造离不开直觉,直觉是艺术家生活经验、象力、思维敏捷力、顿悟力、创造力多方面因素聚会上撞击火花,直觉在创作过程中转变成一种“艺术敏感”。当然在学生们凭着这种“艺术敏感”在习作中击也“火花”时要立刻予以肯定,帮助他们分析作品的闪耀点在哪儿,为什么会出现,使他们的直觉变为自觉,从而完善作品。然而在施教过程中并不象想象的那么顺利,同学们提出了许多具体问题,比如什么是表现,表现是怎样产生的;“艺术真实”与“存在”有什么不同;什么是形式美,它与表现的关系等等。对这些问题,只能是一一解释。首先解释表现。在解释表现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再现,再现一词在《牛津英语词典》中解释是:通过描述、描绘成想象来唤起,用图表示;把某物有摹状置于心境或感觉中;充当或被用作某物的的摹状、代表。而表现就是作品中排除再现部分的所有,包括作者情感的再现,所表现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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