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要求政策解读 什么叫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制定的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它是在综合考虑地震环境、工程的重要程度、允许的风险水平及要达到的安全目标和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主要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数表述。抗震设防简单地说,就是在工程建设时设立防御地震灾害的措施。抗震设防通常通过三个环节来达到: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即确定建筑物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抗震设计,采取基础、结构等抗震措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抗震施工,严格按照抗震设计施工,保证建筑质量。上述三个环节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都必须认真进行。抗震设防三个水准目标: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二、什么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三、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有什么关系?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是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前提和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一种科技行为,是地震科技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的体现,凡是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都可以在资质确认的范围内从事此项工作。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其带有明显行政强制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结果,经授权的评审机构审定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审定的结果,综合工程的类别和重要程度等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具有法定效力。四、为什么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l、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这是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工程建设的百年大计的需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简单地套用烈度区划图进行抗震设计,很难符合工程场址的具体条件和工程允许的风险水平。这种抗震设防,显然缺乏科学依据。如果设防偏低,将给工程带来隐患;如果设防偏高,则会增加建设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通常从7度提高到8度工程投资增加10-15%)。3、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我国抗震设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科技进步的要求。随着抗震技术的发展,单一的烈度值已经不能满足抗震设计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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