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检查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一、省局成立考评委员会,成员由局领导、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办公室、稽查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人组成,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考评工作。二、考核对象为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方式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考核相结合。现场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检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档案、抽查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等方式进行。三、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作为省局对市局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与年度目标考核一起进行。拟于12月中下旬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四、评议考核满分为100(90+10)分,对照各项考核标准,如做不到的视情扣分,扣分从100分扣起。请各市局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具体评分标准见考核表)于12月上旬报省局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省局根据现场检查考核情况,结合市局自查自评情况,研究决定考核结果。五、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绩显著的或得分前6名的市局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系统内部通报各市局考评得分排序情况。六、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给予扣分或通报批评。
安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