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场地环境评估政府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成都市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场地环境评估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一、采购编号:0702-1541CITC6191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场地环境评估政府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勘察资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重金属污染治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五、招标项目要求:共计1包(详见附件)六、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七、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5年04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非常感谢您的参与。八、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28-61885258采购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联系人:张晖电话:010-63348444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大厦7楼3-6联系人:周女士、李先生电话:028-81133669、81133425、83199236、83199356、83199536-876、892传真:028-81133996附件:招标项目要求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国家环保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等文件精神,防范涉重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工业企业原址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前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积极开展10个涉重金属污染企业(铅、铬、镉、汞和类金属砷)搬迁企业遗留场地重金属污染调查评估。:重点查清成都市10处涉及重金属的工业企业搬迁场地的土壤污染因子、污染程度和范围,提出下阶段工作建议。:在场地调查、采样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分布及污染程度,提出需治理场地的治理措施及使用功能建议,提供场地土壤环境监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2014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重点对10个工业企业场地土壤进行调查、采样和分析,提供场地土壤环境监测报告。,编制场地调查评估报告,明确界定受调查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分布及污染程度,提出需治理场地的治理措施及使用功能建议。。(
《成都市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场地环境评估政府采购项目》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