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镇江市科学技术局镇江市财政局镇科计〔2017〕77号镇财教〔2017〕26号镇江市科学技术局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镇江新区科信局、财政局,镇江高新区有关部门,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省科技创新“40条”、市“聚力创新”六条政策,深入推进“两聚一高”,坚持产业强市,高树苏南标杆,2017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面向镇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转型升级需求和科技创新前沿,按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三类项目组织实施,着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着眼实现科技富民和科技惠民,通过创新引领镇江经济社会发展。请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要符合计划指南要求,并且未获得过市财政资金支持,无不良信用记录。请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份数见附件要求)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镇江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区D座303室)。申报材料需同时在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详见附件。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于2017年6月7日上午8点开网,2017年7月7日下午6点关网,项目书面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3日,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此页无正文)镇江市科学技术局镇江市财政局2017年6月5日附件1:2017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2017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主要围绕全市两大支柱产业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强链、补链、延链”,着力攻克一批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加快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一、,共同开展产业前瞻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项目。“金山英才”计划的创新人才和团队申报的项目。、民营科技企业、镇江市“单打冠军”培育企业申报的项目。。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省级以上“双创”基地,市产业“三集”示范园区和省、市级特色小镇加强特色产业培育、打造创新产业集群。。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内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增强载体集聚效应,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二、、独立研发机构以及驻镇高校,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原则上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申报主体为驻镇高校的,必须与镇江市企业联合进行申报。、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强市的指导意见》(镇发〔2017〕16号)所明确的两大支柱产业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期为3年,在项目完成时,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项目至少须完成样品、样机与系统,新材料、能源与资源项目至少须完成小试。,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项目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2:1。,科学预测项目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风险因素,合理制定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将取消本次项目评审资格。。近三年存在应结未结、暂缓暂停、终止、撤销项目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镇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三、组织方式本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按照前期引导项目、后资助项目两类组织实施。由各辖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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