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播音语言特点
作者:播音创作…文章来源:播音创作基础理论点击数:1932 更新时间:2005-7-1
第三章 播音语言特点
1)教学目的:认识广播电视传播中有声语言的规范性、庄重性、鼓动性、时代感、分寸感和亲切感及其关系,既保持全国通用语言的生命活力,又避免日常交际语言的随意和芜杂。
2)教学要求:明确有声语言在“规范空间”中达到准确、鲜明、生动的基本规格,并力求通过教学实践中的反复体会和教师指导,提高有声语言表达的质量。
3)教学重点:以“庄重性”和“分寸感”为主线,强调六个特点的内在联系,构成有声语言表达的基本形态。
4)教学难点:学生受流行观点的影响,容易片面、机械地理解本课内容。要特别注意庄重和亲切、鼓动和分寸的内涵及其关系。
5)学时分配:大课周2节。
6)教学内容:
广播电视播音(包括体育现场解说与评论,包括节目主持),是通过电子传播媒介进行的有声语言创作。从有声语言这一角度考察,它区别于生活语言、戏剧语言、曲艺语言……具有明显的自身特点。
第一节 播音语言的特点
广播电视播音语言具有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既涵盖广播播音的“以声传情,声情并茂”,又涵盖电视播音的“声画和谐,形神兼备”,当然包容了不同节目类型,不同表达方式(样式)的差异。播音语言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三性”、“三感”,分述如下:
规范性
播音语言的规范性,主要是指语音(声、韵、调)、词汇、语法、语流都要符合普通话的要求,遵从普通话的规范。
推广普通话,应视为广播电视的一项重要职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达标,只是达到了最基本、最起码的规范性要求。推广普通话,已是大势所趋,播音语言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然而,这还并非“规范性”的全部内容,它还应包括思维的清晰、语感的准确、逻辑的钳力、艺术的魅力。这些,在本书其他章节中均有论述。
值得注意的是,把播音语言的规范性认作“呆板”的代名词,把规范性同艺术性对立起来,把规范性当成“不自然”、“不生活”的同义语,显然是一种幼稚的、需要进行启蒙教育加以纠正的偏见。
庄重性
庄重性,是指播音员(包括节目主持人)在使用有声语言表情达意的时候,即在话筒前进行播音创作的时候,必须保持端庄、郑重的气质和态度,在语流中充满庄重、可信的意味,“庄重而不呆板,活泼而不轻浮”。不能把庄重性理解为装腔作势、故作深沉、不苟言笑、虚与委蛇。但是,庄重性可以“寓庄于谐”,可以“谈笑风生”。而这,同玩世不恭、插科打诨、哗众取宠、打情骂俏是水火不相容的。
庄重性的表现是“善言”而不“轻言”,就是说开口说话之前要慎重,说话过程中要稳重,尽量不要“失言”,尽力使受众接受、相信、愉悦。因此,对“庄重性”的否定,必然导致“语无伦次”、“油腔滑调”。
用什么态度,说什么话,怎么去说,直接关系到听话人的信任程度、接受程度。播音语言的庄重性正是从广播电视传播的角度,考虑到传播功能与传播效果提出来的。庄重性,并不对表达方式、语体风格加以限制,它只在下限上对俗言媚语、低级趣味予以摒弃。至于上限,将在美学领域的民族化层面上得到延展,本书不作详论。
庄重性的核心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是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是新闻工作者高尚职业道德的体现。
鼓动性
鼓动性是任何宣传语言所共有的,广播电视播音语言也不例外。广播电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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