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价办法》简介
青岛海关关税处价格科
李庆鹏
2008年04月份
现行的《审价办法》是2006年03月28日由署长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自2006年05月01日施行。
《审价办法》的框架结构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一节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方法
第二节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第三节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
第四节特殊关系
第五节除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以外的其他估价方法
第三章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四章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第五章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第六章完税价格的审查确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立法的依据 《海关法》《关税条例》第二条海关估价的原则 客观公平统一第三条《审价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进出口货物例外: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物品第四条保密规定
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货物的成交价格 +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 保险费
第六条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估价方法的使用顺序
相同货物
价格磋商
类似货物
倒扣价格
计算价格
合理方法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关境线
卖方
买方
货款10/台
单证
销售
说明:成交价格为USD 10/台
A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关境线
卖方代理
买方
说明:成交价格为USD 11/台
卖方
货款11/台
单证
货款9/台
单证
价格11/台
销售
B
间接支付
由于卖方欠买方债
务,因此在实付
或应付价格中已
经扣减掉上述债务
买方向第三方
清偿卖方欠第
三方的债务
间接支付案例(1)
卖方过去欠买方
4000债务
买方
卖方
货款:6000
实际:2000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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