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医院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二、要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三、业务院长和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四、护理部门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五、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六、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一、根据《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定期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三、专项检查内容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采购、储存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调配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流失。四、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库房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五、切实加强对麻黄素、杜冷丁、芬太尼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六、对因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出现疏漏而导致特殊药品重大流失案件的,依法追究相应领导责任。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一、药剂科根据本院临床医疗需要填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1、到毕节市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中的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签章必须与《印签卡》中的相应印鉴卡相符。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单》有本院公章方视为有效。二、药剂科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须按临床用量有计划报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账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5年备查。四、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它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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