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度)本标准自2010年5月1日开始执行。序号项目标准(元)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1436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5035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1029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3725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237094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农、林、牧、渔业14105采矿业21960制造业20589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0137建筑业2071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591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947批发和零售业17946住宿和餐饮业15388金融业44986房地产业242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81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3846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78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518教育28710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7295文艺、体育和娱乐业2443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8352010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从5月1日起正始执行。按照新标准,如果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死亡赔偿金达28万余元,比以往增加2万余元。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每年省公安厅、省高院、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四部门将根据上一年度的居民收入等情况,一年调整一次赔偿标准。今年的赔偿标准和去年的相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367元/年,增加1214元。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副大队长丁立新告诉记者,按这个标准来计算的话,如果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该为287340元,比2009年的标准高出24280元,,这两项加起来,,比原来高出26336元。附: 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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