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租赁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发【2013】62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阳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租赁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山西省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中的东纵天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与太旧高速及在建的阳泉至五台高速公路在平定枢纽相连,途经平定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终点与在建的和顺至汾阳高速公路在左权枢纽相接。服务区基本简介:,净占地60亩。,,,,。,,。,净占地76亩。,,,。,,。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大寨服务区、和权服务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业务租赁经营(不含此业务以外的任何经营项目),租赁意向期为10年,首次合同期限为5年。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性证照且合法有效,营业范围涵盖石油产品的销售或者石油项目的投资管理(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如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000万元)。3、投标人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2)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3)与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了5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4、近五年内,至少有3个二级及以上的加油站经营业绩。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出售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2、投标人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税务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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