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字号:大中小】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加快建立覆盖我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我区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重点,以优化配置医药卫生资源为基础,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关键,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人人享有。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办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在多元卫生投入机制中强化政府主导的责任,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实现医疗卫生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优化。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立足广西区情,兼顾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结合,科学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医改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现城乡卫生统筹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推进三年医改与实施长远规划相衔接,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实现医改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适应我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二、我区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效提高;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得到体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科学,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四大体系”,改革完善“八大体制机制”。、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一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和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深入开展爱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完成中央规定任务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挥中医药、壮医药和其他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二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三要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最终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四要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国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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