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
耕地保护司
孙鲁平
近期部制定的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期部制定的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
2008年以来,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建立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统一备案制度。
2.《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92号):提出构建建设用地监管平台,实现对建设用地的“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
近期部制定的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
3.《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8号),确定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范围。
4.《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31号):推进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加强监督与考核。
5.《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建立补充耕地的“补、备、核、用、考”全程监管制度,利用一张图和监管平台,实现占补平衡实时监管。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全程监管的要求,在原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的基础上,将有关占补平衡部分功能,主要是挂钩与指标核销,独立出来,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并根据对各地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主要模式和特点,强化了补充耕地储备库与台帐管理功能,增加了指标库管理功能,尽量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耕地占补平衡的定位:联系土地整治工作与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桥梁,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与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挂钩媒介(见框图)。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主要定位:联系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系统以及建设用地备案系统的逻辑关系。
理顺补充耕地与占补平衡的工作关系,有利于所有项目统一管理,提高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管理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补、备、核、用、考”全程监管的要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必须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所有的补充耕地项目实行统一管理
所有的补充耕地项目实行统一备案
所有占用耕地项目实行挂钩确认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一)所有的补充耕地项目实行统一管理
项目管理均等化。
所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无论是否能够用于占补平衡,均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等具体要求。补充耕地的项目可因项目的内容,如整理、复垦还是开发,而有所区别,不能因资金或性质,如新增费项目还是开垦费项目,而有所区别(甚至有时开垦费项目有些要求还要严格一些,如验收环节)。
提高用于占补平衡的项目管理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二)所有的补充耕地项目实行统一备案
备案配号唯一性。
各类项目,按照土地整治全程监管工作的要求,从项目立项环节开始备案,并取得唯一编号。项目编号作为补充耕地的身份证,一直伴随项目实施、验收,部分项目还延续到占补平衡环节,用于与建设项目的挂钩使用,成为贯穿整个耕地占补平衡监管前后的线索、联系补充耕地和建设用地的枢纽。
提高了补充耕地项目的监管水平。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的关键点
(三)所有占用耕地项目实行挂钩确认
占补挂钩信息传递与复核。
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在编制补充耕地方案的时候,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取得占-补挂钩确认信息(在县级填报时取得,或由省级补充取得),一方面在监管系统中传递,并在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标注与核销指标伴,另一方面随建设用地审批流程,逐级对占补关系的逐级审查。最终在用地批准后或建设用地备案环节,进行复核。最大的好处是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核与监管。
20101125绍兴讲课提纲(孙处)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