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青年入团后,从团组织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一)团费的收缴1、所有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4、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组织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它团员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5、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6、每半年向公司团委交纳矿团费总数的50%,其余留用,。(二)团费的管理1、团费应由团支部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单位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它经费混在一起。要严格团费的使用审批手续。收到基层团支部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2、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3、团的各级组织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连同按规定应上缴的团费及时报送上级团委。梅花井综采一队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团员的主要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经营等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地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5、是否继承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青年,与团员青年同甘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团员青年。(二)民主评议团员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三)民主评议团员的基本步骤1、组织团员学习《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使团员明确团员标准,端正态度,积极自觉地参加评议。2、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团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3、召开团小组会或支部团员大会,在听取团员个人汇报的基础上进行评议。4、组织一定数量的政治素质较好,有群众威信,熟悉团员情况的群众代表,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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