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学发【2010】2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
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征兵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1年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征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措施;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保证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我院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伟强
副组长:黄鹏张承茂詹海文张健
成员:陈世文、郝孝华、易亚军、梁华金、蒋磊、刘炳康、李月娥、杨俊、戚志敏、李爱琼。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在征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征兵中的具体事务。(设在保卫处302室)
主任:张承茂
副主任:孙洪波詹建业林嘉杰
成员:伍妙琼、罗文威、朱建丽、黄莲露、冯文清、陈晓茹、陈绍萍、刘书孝、全体辅导员。
三、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要把2012届高职(专科)毕业和2011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作为征集重点,征兵前各辅导员要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二)征集条件:
1、学历条件:
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按照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高职院校可对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单独安排毕业学年上学期学业考核或测评),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对大学一年级新生的征集,按照现行在校生征集政策办理,应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
2、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岁至20岁(即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当年23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到当年22岁。
3、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
4、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今年适当放宽男性应征公民的体重标准。
身高体重视力标准:
身高:男性162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
四、征集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
1、2011年11月1日前,保卫处(征兵工作办公室)制作横幅、宣传画板在校园显著位置发布征集信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应征入伍氛围;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利用就业网络和短信平台同步向毕业生发布征集信息;各系安排11届毕业班辅导员利用班会、QQ群、校友录、班级博客、电话等各种手段将征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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