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中南大政字〔2017〕12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网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民生的重要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服务对象是校内各单位、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为了规范校园网使用行为,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自觉遵守、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第二条有义务向信息管理部及有关管理部门报告违规使用校园网的行为。第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资源开展经营性活动。第二章信息安全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并不得在连网的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递。第五条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第六条网络上所有信息资源的使用和传播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第三章网络安全第七条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禁止传播计算机病毒。第八条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和网络窃取行为。第九条严禁任何破坏信息服务、网络基础设施的活动。第十条单位用户对外提供信息服务(包括门户网站、电子公告、新闻网站、电子商务、域名服务、电子邮件和网上短信息服务等)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在信息管理部备案,说明用途和具体负责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从事与所申请用途不一致的信息服务;个人用户不得开设服务器对外提供信息服务。第十一条严禁私自设立路由、代理服务、地址转换和动态地址分配等干扰网络运行和安全管理的行为。第四章接入管理第十二条学校互联网出口由信息管理部统一管理,在网络边界部署国家规定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接入互联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提供
中南财经政法学院校园网用户守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