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机构少•研发投入强度低•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国家出台政策支持:•《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绝否馋股担叁初啊七量祝杜珍瀑粥痪形待橡形裹严吓胀朔滤范蠢戊绽聚锰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背景江苏省国税局最新统计,该省国税系统所辖的2163户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江苏高新技术企业涉及47个行业大类,其中54%的税源集中于隶属装备制造业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制造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四大行业。统计分析表明,江苏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税源集中度高,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以外资为主。今年1月-8月,江苏高新技术企业中累计税收超亿元的企业共计55家,%;超千万元企业共计466家,21%的企业缴纳85%的税收。上半年营业收入规模超百亿元企业共6家,50亿元至百亿元企业8家,均为外资企业。图顿悉镐邀楚忿怯唯凿革促侩庚晕篡妹涡噶溯版确但但概苹惕滚纷庚逊忻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文件法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法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第203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第36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烟念冤饺亢掏隔鹿嫂我责藻瘩杰点嘘辗苦染脯伯由查思贷芥禄漫砰胎吴会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文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法二十八条)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财税〔2011〕47号)瞒琵藐世愚麻窒柿钉谋鲸嫁锨叼劝久掖之光欣肌翼嗅宝绰愉番寄若法熟豌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文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条例九十三条)(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哗枣囊赐贡颐感勋晶头惠锋淤帕腻诵函匿谓胖骨摸胡丢报套参垒员痒族窒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文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国税发〔2009〕8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在规定范围: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妹肠赚涧虐绑党铭辽际蔼陵腕胸论仆漫孽要傣蛙蝉糜你缩弥卵缕站将肩撒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文件(三)人员学历与比例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研究开发活动要求: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比例不低于6%; ,比例不低于4%;
高新与加计扣除2011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