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生处校园保洁组管理条例校园保洁组作为我校学生处管理下的勤工助学岗位的一部分,肩负着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为广大师生创建美好生活、学习环境的任务。为了维护校园卫生、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卫生质量,不断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依据《郑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结合校园保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人选制度校园保洁组组员须由院系推荐,经学生处助学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上岗。校园保洁组组员上岗前须签订上岗承诺书,并自觉遵守相关条例校园保洁组的管理人员均须经过公开、民主竟选后择优录取。校园保洁组的人员更换须在每月的28号上报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理交替手续。组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组员均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组长、区长的权利;组员均有选举和被选举为优秀校园保洁员的权利,但违反管理条例者除外;组员均有对校园保洁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组员均有对校园保洁工作的监督权,若发现有违反管理条例但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组员有权进行检举;组员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义务组员均有遵守校园保洁组管理条例和履行上岗承诺书的义务;组员均有参加日常劳动和突击劳动的义务;组员均有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本人工作的义务;组员均有爱护校园保洁组财产(包括桶、夹子、帽子及工作记录本等)的义务;组员均有维护校园保洁组良好形象的义务;组员均有服从区组长分配、调换区域的义务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校园保洁组设总区长一名,区长、组长若干名,并设有纪检部、办公室和网宣布。校园保洁组实行总区长、区长、组长逐级负责制,责任到人;总区长职责在学生处老师的指导监督下对整个校园保洁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积极配合学生处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学生处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据本管理条例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确保校园保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统一协调各区域、各部门的关系,维护校园保洁内部的团结与和谐;对各区域、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监督并予以相应指导;深入了解组员情况,关心组员的学习与生活,加强与组员的交流,积极听取组员的建议和要求,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定期召开区长、组长例会,并将例会的主要内容以文件形式上报学生处主管老师,接受学生处老师的监督,指导;制作和核对当月的工资表,确保其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学生处。 区域长职责负责本区的工作,有权依照本管理条例对本区域内的日常工作事务进行处理;直接领导区域内各组组长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深入各组,了解组员的所虑、所想,及时解决并向总区长总结汇报;负责对本区组员的考核评比,根据考核情况和纪检部的检查结果如实发放酬金,对组员的奖罚落实到酬金;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上岗前签到制度;按本条例组织召开例会,如实向组长和组员公布考勤情况和纪检结果,做好每周工作总结,按时交于总区长;做好勤工助学团队的宣传工作,树立勤工助学团队的良好形象,增强组员的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意识;筹划本区的素质拓展活动,加强温馨团队建设。区长要积极配合纪检部、办公室和网宣部的工作。组长职责做好本组考勤工作及对组员的考核,依据学生处要求对每个组员工作情况进行客观打分考核,及时向区长反馈考勤及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区域长安排的工作,认真准确传达组长会议内容,督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如实记录组员平时的工作情况,配合区长和纪检部检查、考核本组的工作;配合区长做好组员的思想工作,调动组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向区长反馈组员的建议和要求;做好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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