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未来五年(2018-2022)幼儿园 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城镇幼儿园、中小学学位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号)、《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粤教基〔2017〕14号)文件精神,编制我县未来5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一、基本情况全县现有74间校园(不含9间小学教学点),其中教师进修学校、职校1间,国家级示范性高中1间,完全中学1间,普通高中1间,初级中学13间,九年一贯制学校1间,完全小学20间,幼儿园40间(公办4间,民办36间)。高中阶段学生3458人,初中学生5753人,小学生14854人,在园幼儿7943人,共32008人。全县共有教职工2382人。二、总体目标以城镇住宅小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及学生学位需求,切实消除大班额。保持我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到95%以上。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升幼儿园保教品质,建成更多条件良好、管理规范、科学保教、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幼儿园。坚持育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建成更多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科学、信息化水平高、师资队伍优良、学生发展全面的现代化义务教育学校。三、主要措施(一)增加学位供给,满足入学需求。。以城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40座、80座、40座为标准,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对我县未来5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时间空间变化情况开展科学预测,对城区的新增学位需求和缺口情况进行分年度、分学段全面测算,作为教育基础设施分期规划建设的依据。拟在2020年前陆续收回各镇中小学租给私人老板兴办民办幼儿园的校舍(每镇一间),作为新办镇级公办幼儿园园址,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至2020年,公办幼儿园达30%以上,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数80%以上”的最低指标;拟在大柘镇城南片区新建一所小学,规模为48个班;拟在大柘镇城北片区新建一所公办幼儿园,规模为15个班;拟在2020年前后在县实验中学或平远中学开办初中部,解决城区初中学位不足问题。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生源有保障的乡镇或较大的村规划设置寄宿制学校,满足偏远地区学生的寄宿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必须举办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常住人口规模,结合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动态分析并科学测算区域内教育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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