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松阳县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八月《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责任表编制单位: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编制协作单位:松阳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负责人:王飞儿参加人员:李文红杨晓春金婧靓叶根基田平戴露莹阙勇东边金云占夏欢杨佳王利军审核:赵云升王飞儿审定:周才用目录第一章总论 3第二章规划区域现状 10第三章生态县建设回顾 17第四章规划目标和建设指标体系 22第五章生态功能区划 31第六章生态县建设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77第七章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84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93附表松阳县重点工程及责任分解表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要求“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创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提出了创建生态省,希望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发展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并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省份。作为浙江省的生态屏障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丽水市生态创建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近几年来在认真落实《浙江生态省建设纲要》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生态市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丽水市出台了《丽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程的意见》,要求各县市进一点加快生态创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在生态创建的热潮中,松阳县自2003年也开展了生态县建设,确立了“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的发展战略。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松阳县全社会生态意识明显增强,生态产业迅速发展,绿色经济蓬勃兴起,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出现了一批“双赢”或“多赢”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和一批精品亮点工程。为进一步巩固松阳生态县建设成效,提升松阳可持续发展能力,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松阳县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并着手修编生态县建设规划,并将其作为下一阶段松阳生态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8年)《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年)《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09年)《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年);《丽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程的意见》丽委[2008]10号;《松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松阳县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思路》(2010年)《松阳县2010-2020产业集聚平台(工业)建设规划方案》(2010年)《松阳县城乡一体化规划》(2005)松阳县社会、,吸收国内成功经验,紧紧围绕“和谐”主题,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规划思想,构建松阳生态县建设的总体构架: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指引,勾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环境和人居体系;以人与社会和谐为宗旨,构建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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