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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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团体?
消费者协会和其它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它的职能是什么?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之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者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
买到与说明不符的商品时,该怎么办?
关于DVD机……
1,<<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的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生产经营者如不主动的向消费者告之其性能和操作要领,实际上就等于蒙骗消费
.
4,<<法>>中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样物品或者其它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所以该电器厂也违返了此规定.
5,即使经营者提供的是合格产品,但违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法>>和<<质量法>>中规定:经营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不得明的方式标明的质量状况的,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所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求电器厂对购买的DVD作退货处理,返还价款.
商场不准携包入内,概不退换商品是合理的作法吗?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举例……
1,商场在招牌上标明“禁止携包入内”,“本商场一律不予退换”的内容违返了法律的规定.<<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以其内容无效.
2,因为自选商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人员(不得尾随顾客)和设置选进的监测系统来加强管理,防止小偷小摸的行为,而不应张贴告示禁止顾客携包入内.
3,购买货物包退包换是商业惯例,也是法律规定,该商场的这项规定是为了减轻,免
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产生法律约束的效力,无论消费者是否知道其内容或是否乐意接受,此条告示都不具法律效力.
4,就算买卖双方签定了合同,但合同的内容不能违返法律的规定,对另一方显然不利的条款依然不能生效.
解决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搜身是否合法?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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