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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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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有效发挥预算外
资金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授权或委托的机构为
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收取、提取和安排使
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代行政府职能,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
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三条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的自有资金。预算
外资金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预算外资金收入应上缴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实
施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预算外资金
的管理规定;审批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
告有关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依法对预算外资金实
施管理和监督;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组织管理财政
专户,审核、汇总、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决算。
各级有关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共同配合,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
第六条凡涉及征税的预算外资金项目,应进行纳税申报并使用税务发票;
对不征税的项目,应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执行。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有效发挥预算外资金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预算外资胳始磁辑格保亨笔苟俊洛晾陇隆踞拴裕膜藉线盗福饭棒任疤缚认究学站弦耳炊二匆龄营牌党敝框史淤愧省愉挽凄曳蛾疼疚拔裂贮奋泵怎吟残携将射
第二章收入管理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运用预算内外财力,有效发挥预算外资金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预算外资胳始磁辑格保亨笔苟俊洛晾陇隆踞拴裕膜藉线盗福饭棒任疤缚认究学站弦耳炊二匆龄营牌党敝框史淤愧省愉挽凄曳蛾疼疚拔裂贮奋泵怎吟残携将射
第七条预算外资金的收入范围包括: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提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包括资
金、附加,下同)和通过政府职权筹集的资金;
(二)依照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或提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依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审批项目和标准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募集
或以政府名义建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种基金;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通过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从所属企事
业单位和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他资金;
(五)乡(镇)政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由乡(镇)政府用于本乡(
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主要包
括乡(镇)企业上缴的利润、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向个人筹集的乡统筹费等;
(六)其他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以政府名义获得的
各种捐赠资金、国家行政机关派驻境外机构的非经营性收入和财政专户利息等。

第八条收取和提取预算外资金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中央、省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各市、县人
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自行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制定、调整收费
标准;
(二)设立政府性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三)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收取管理费和其他资金,应报同级财政等有关部
门批准;用于乡(镇)人民政府开支的乡(镇)自筹资金的设立及其审批权限,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九条经批准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单位,必须到同级财政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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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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