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消费者视角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论文摘要近年来,产品质量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屡遭曝光,受到大家广泛关注。人们在注重自身权益保护的同时也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企业对消费者的义务承担已经不单单是对特定消费者而言了,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应当是企业对整个消费者群体的责任。本文就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简要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
国家、社会、企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负有不同的责任。然而企业的责任应该是更为直接、具体的,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主体就是企业与消费者,两者是直接利益相关主体。因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依赖于企业,如果企业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那么各种保护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实效中都会大打折扣。
一、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
对于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一直都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界定。企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使得企业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行为的影响力也愈来愈明显,其中包括不良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现代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外延的进一步明确界定也就显得很有必要。
美国企业社会责任专家卡罗尔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意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
”他将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自由决定的责任。我国较早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刘俊海则认为,“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不论如何定义企业社会责任,一般将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以及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责任归入其中。有学者将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定位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也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现状
我国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学习和借鉴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成果,起步比较晚,在理论和实践上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
首先,从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的修订中,第5条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了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之后,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在所发布的文件中对企业社会责任做了规定。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也在法律中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做了一般性的规定。
其次,从我国的现实来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仍旧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自己的目标,各种各样的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三鹿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暴露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普遍缺失。在消费者权益与企业权益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规定的目的就在于要求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要为消费者所使用的产品以及所享受的服务的安全负责。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原因分析
从我国近些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的产品安全问题来看,很多的问题之所以出现,不是由于某个企业的过失行为导致的,相当一部分的问题是企业“明知故犯”,甚至已经成为了该行业的“潜规则”,这些企业何以在明知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生产并且销售,
浅谈从消费者视角看企业的社会责任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