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
安全检查重点
作业现场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一、掘进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1、扒渣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各部分(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按作业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3、损坏工作面喷雾洒水设施。
4、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5、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6、。
7、扒渣机检修作业不停电、不警戒。
8、慢速绞车不完好或运行时不派警戒员。
9、工作面后部顶板悬顶,不及时汇报。
二、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旧巷或采空区前20m,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2、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
3、掘进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
4、掘进验收员不按标准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现问题不下通知单。
5、巷道维修人员作业违反由外向内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
6、巷道维修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
7、掘进挑顶不合格,巷道施工地点不设支护或支护不牢。
8、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派警戒员。
9、拆除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监护人员和专人指挥。
10、带班组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
11、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电。
12、掘进工作面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擅自更换支护形式。
1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继续施工。
14、锚网施工不执行掘一支一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15、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16、砌暄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保护层,不使用石楔或用软岩石楔,不填暄堵门。
17、喷浆砌暄、混凝土砌暄没有底槽。
18、岩巷干打眼。
19、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0、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1、掘进巷道维修施工地点无找顶工具或不执行“敲帮问顶”。
22、处理重点隐患,领导、班组长不在现场指挥。
23、掘进作业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6m³以上冒顶或冒顶造成人身事故。
三、“一通三防”方面的不安全行为
1、风机不设专人看管或看风机人员脱岗。
3、擅自停开通风机或不按分级管理规定排放瓦斯。
4、随意损坏风筒,造成漏风。
5、局部通风机停运不撤人、不设栅栏。
6、瓦斯检定仪超过16h不交。
7、各类钻探施工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现场无施工图,施工时不检查瓦斯。
8、掘进工作面出现不合理通风而继续作业。
9、调整通风系统无措施。
10、检查人员不按规定检查盲巷。
11、停风、停电的掘进工作面,未经瓦检员检查瓦斯而送电。
12、人为造成无计划停风、停电。
13、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地点,不及时撤离受影响区域的施工人员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4、不带自救器或带废自救器。
15、应设瓦斯断电仪的地点不设瓦斯断电仪,误差超过规定或故障处理不及时。
16、随意改变瓦斯监测探头吊挂位置或堵塞防护罩,造成检测失真。擅自调整瓦斯监测仪,瓦斯超限强行送电。
17、瓦检员晚进、早出作业现场,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不按规定巡回检查,假检、漏检。
18、通风科对各种牌板不按规定吊挂或不认真填写。
19、瓦斯日报填写的地点不清、不全,数据不准或漏项,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通风负责人不签阅瓦斯日报。
20、施工单位和通风科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综合防尘措施。
21、瓦斯管和钻孔不及时封堵。
22、瓦检员发现隐患当班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23、绞车司机不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做记录,室内有闲散人员。
26、进入无风区(栅栏内)闲坐。
27、损坏通风设施(各种管道、风筒、栅栏、警标、牌板)。
28、瓦斯超限作业。
29、高压注水看泵工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或作假记录。
30、停开局部通风机不记录或擅自停开局部通风机。
31、监测设施不按规定及时校对,不按要求吊挂探头。
32、掘进工作面停风不撤人。
33、压风自救器装置跑漏风不及时处理。
34、清晰煤尘不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检测探头失灵。
35、应携带瓦斯检定仪的入井人员,不按要求携带、使用。
36、随意拆卸防尘设施。
37、超过6m扩散通风。
38、掘进面不及时安装探头。
39、风筒折断不处理,继续作业。
40、正常情况下一台风机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掘进面用风。
41、风筒不吊挂或吊挂不平直。
四、爆破作业与火工品管理方面的不安全行为
1、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放炮员升井后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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