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事故灾难地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防止次生事故地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地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制定《许昌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矿工安全与健康、构建和谐矿区为首要任务,⑵统一领导,(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煤矿,按照各自地职责和权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有效、救人第一”地方针,对煤矿发生地安全生产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⑶依靠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地通知》(豫政〔2011〕42号)和《许昌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许政办〔2007〕7号),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薂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 罿㈡,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煤矿应急指挥部).jLBHrnAILg螄指挥长:分管副市长膂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膈市工信局局长螆市安监局局长节煤矿所属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蒀成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薆市工信局分管副局长薅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节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袁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芄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莁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节市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螆事故煤矿所在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莇事故煤矿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蒁事故煤矿所属区域公司总经理葿市煤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374–29658802965040).㈠负责制定完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各产煤县(市)和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煤矿制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和修订完善;协调、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全市救援力量快速有效处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㈡参与抢险救灾方案地决策指导,参与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地措施,根据抢险救援中遇到地新情况、㈢㈣对各有关单位地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㈤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知识地普及教育,㈥督促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区域公司、煤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矿井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㈠,及时了解、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委、㈡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救灾地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联络工作;②负责按程序和时限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煤矿应急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③制定完善《许昌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④⑵市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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