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辩护实务 唐红新律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刑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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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9105852
刑事律师辩护策略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著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 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
(四)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
(五)深挖证据
我们都知道,证据是诉讼之王,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刑事案件证据更是成功辩护的关键。
(六)媒体“双刃剑”
媒体一向被司法界称之为“双刃剑”,刑辩律师应慎重使用
刑事辩护的几个技巧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
法无明文不为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
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
“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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