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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买卖合同判决书.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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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买卖合同判决书篇一:手机买卖合同判决书篇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威环民二初字第1413号民事判决书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XX)威环民二初字第1413号原告山东中宝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青岛北路5号。法定代表人邵正伟,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晶,女,1982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住所地威海市文化东路41-9号。法定代表人苗丰强,经理。被告之委托代理人张璐,该公司法律顾问。原告山东中宝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东中宝医药有限公司之委托代理人李晶与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张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山东中宝医药有限公司诉称,XX年2月,被告定购原告药品,共计款2340元。原告多次找被告讨要欠款。但被告迟迟不予支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40元。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辩称,原告起诉被告欠货款的数额2340元是真实的,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经审理查明,原告为证明被告欠原告药品款2340元,向法庭提交一份XX年2月12日被告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单和XX年4月15日的发票一份,发票的内容为:客户名称:威海医药总公司,品名药品,金额2340元,被告对记录单和发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均无异议。被告至今未支付药品款项2340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处理。以上事实,有书证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告提交被告方的验收记录单和发票,被告对真实性与合法性均无异议,应认定原告与被告存有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因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现被告一直未归还货款,故原告主张被告归还药品款项2340元的诉讼请求不违背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支付原告山东中宝医药有限公司尚欠的药品款项2340元。本判决于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威海市医药总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燕春审判员陶小琳审判员王小平二○○八年三月十四日书记员李云飞篇二:刘小钱与平顶山市宏辉商贸有限公司步步高手机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刘小钱与平顶山市宏辉商贸有限公司步步高手机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平民再终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刘小钱,男,1962年8月25日出生,汉族,系平顶山煤业(集团)五矿职工,住本市新华区前进街962号。委托代理人王廷辉,男,1964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15号院7号楼。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平顶山市宏辉商贸有限公司步步高手机卖代表人司宏岳,该卖场经理。申请再审人刘小钱因与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宏辉商贸有限公司步步高手机卖场(以下简称步步高手机卖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XX)平民终三字第155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X年7月17日作出(XX)豫法民申字第01731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刘小钱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廷辉到庭参加诉讼,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宏辉商贸有限公司步步高手机卖场经合法传唤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一审查明,XX年7月2日,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一部南方高科6610型手机,价830元。购买时在被告营业厅门头贴有“假一赔十”的标示。后原告怀疑是假冒手机,遂到信息产业部北京移动通信设备质量监督中心做出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手机为假冒南方高科6610型手机。8月30日原告就此事向新华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新华工商分局于9月6日对此事立案查处。9月27日新华工商分局对手机专卖厂作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财政的处理决定。10月19日双方经新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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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4-11